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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tor Lok-Kei: Reflection from Romans 3:21-31
Reflection from Romans 3:21-31 When I was engaging in my personal devotion, in my devotional time with my wife, in my youth group, in my men’s group, and in my attempts for evangelism, we all seemed to have no fear of God. Yes, we do preach on the Gospel message, but not getting the t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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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Devotional: October 17, Romans Ch 6
Romans 6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ESV) Slaves to Righteousness 15 What then? Are we to sin because we are not under law but under grace? By no means! 16 Do you not know that if you present yourselves to anyone as obedient slaves,[c] you are slaves of the one whom you obey, either of sin, which leads to death, or of obe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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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靈修 10月17日:羅馬書第6章
粵語聖經(和合本)聆聽: 國語聖經(和合本)聆聽: 羅馬書 第六章 聖經新譯本 作義的奴僕 15 那卻怎麼樣呢?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16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自願作奴僕去順從人,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或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或作順從的奴僕以致於義嗎? 17 感謝 神,你們雖然作過罪的奴僕,現在卻從心裡順從了傳授給你們的教義的規範。 18 你們既然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9 因為你們肉體的弱點,我就按一般人的話來說,你們從前怎樣把你們的肢體獻給不潔和不法作奴僕,以致於不法,現在也要照樣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致於成聖。 20 你們作罪的奴僕的時候,就不受義的約束。 21 那麼,你們在現今以為羞恥的事上,當時得了甚麼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現在你們既然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 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但 神的恩賞,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卻是永生。 默想 這段經文中,保羅警告他們,縱然基督徒已經得了釋放,他們仍然可能成為罪的奴僕,陷入罪的試探中。因此,信徒應當順從神,成為義的奴僕;順從罪,就不能結出聖潔的果子,得羞愧,並且結局是死亡。順從神的義,就能逐漸成聖,並得到永遠豐富的生命。 “你們現在認為可恥的事,當時做了,到底得到些甚麼好處呢” ?(21節,現中譯本)到底我們可以從罪中得到什麼?一時的快感?即時的滿足?有權勢感?這是罪最多所能帶來的短暫結果。而隨著罪,就帶來罪疚感,以及深度的空虛感,還要加上永遠的死亡;這樣看來,罪實在一點都不值得的! 向神禱告,把心中的掙扎及未能解決的疑難交給主,決心遵行神的命令,並求神是你得到自由。 省察自己的內心,有那些地方仍然未得自由,依然在罪中掙扎?在怎樣的情況下最容易陷入這罪中?這罪會帶來哪些快感與舒適?又會帶來怎樣的痛苦與難過?若要放棄這個罪,會有怎樣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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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Devotional: October 16, Romans Ch 5
Romans 5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ESV) Peace with God Through Faith 1 Therefore, since we have been justified by faith, we have peace with God through our Lord Jesus Christ.2 Through him we have also obtained access by faith into this grace in which we stand, and we rejoice in hope of the glory of God. 3 Not only that, but we rejoice in our suffer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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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靈修 10月16日:羅馬書第5章
粵語聖經(和合本)聆聽: 國語聖經(和合本)聆聽: 羅馬書 第五章 聖經新譯本 因信稱義後所得的恩典 1所以,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 神和好;2 我們也憑著信,藉著他可以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以盼望得享 神的榮耀為榮。 3 不但這樣,我們更以患難為榮;知道患難產生忍耐, 4 忍耐產生毅力,毅力產生盼望; 5 盼望是不會令人蒙羞的,因為 神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裡。 6 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照所定的日期,為不敬虔的人死了。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好人死,或有敢作的; 8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 9 所以,我們現在既然因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受 神的忿怒。 10 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與他復和,既然復和了,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 不但這樣,我們現在已經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 神復和,也藉著他以 神為榮。 默想 現在保羅為這因信稱義的生命越發興奮,他提到三次“以……為榮”(2,3,11節;《和合本聖經》譯作:歡歡喜喜,或以……為樂)。 當基督徒回顧,前瞻,環顧,他會看到什麼?——“與神和好”。 回顧:我們因為神藉著耶穌基督拯救了我們,使我們與祂和好,而歡喜。(10,11節) 前瞻:我們為神的榮耀,以及將永遠與神同在的盼望,而歡喜。(2,9節) 環顧:我們為所受的患難而喜樂,因為我們正不斷接受神的拯救,耶穌基督現在仍在我們生命中工作, 賜我們能力過聖潔的生活。 我們的過去、現在、將來都因為主耶穌而得到全然的改變。而當我們與神和好時,也帶來我們與自己,與他人的和好。這使我們經常活在喜樂與讚美當中。 感謝神賜下這“與人和好”的福音,求主幫助你常活在與神、與己、與人和好的光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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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Devotional: October 15, Romans Ch 4
Romans 4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ESV) Abraham Justified by Faith 1 What then shall we say was gained by Abraham, our forefather according to the flesh? 2 For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3 For what does the Scripture say? “Abraham believed God, and it was counted to him as righteousness.”4 Now to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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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靈修 10月15日:羅馬書第4章
粵語聖經(和合本)聆聽: 國語聖經(和合本)聆聽: 羅馬書 第四章 聖經新譯本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 1那麼,論到在血統(“血統”原文作“肉身”)上作我們祖先的亞伯拉罕所經驗的,我們可以說甚麼呢? 2 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誇口。 3 經上怎麼樣說呢?“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 作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是他應得的。 5 可是,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稱不敬虔的人為義的 神的,他的信就算為義了。 6 大衛也是這樣說,那不靠行為而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 “過犯得蒙赦免,罪惡得到遮蓋的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 這樣看來,那有福的人,是指受割禮的呢,還是也指沒有受割禮的呢?因為我們說:“亞伯拉罕的信算為他的義。” 10 那麼,是怎樣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以後呢,還是在他受割禮之前呢?不是在他受割禮以後,而是在他受了割禮以前。 11 他領受了割禮為記號,作他受割禮之前因信稱義的印證,使他作所有沒有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被算為義; 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作那些不僅受割禮,並且照著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就信的那腳蹤而行之人的父。 默想 保羅在這裡解釋,每一個人包括亞伯拉罕,都是因為相信神,而不是因為好行為,而被神算為義人;完全是神的恩典。 第三節中“算為他的義”,原文的意思是“在賬簿上進一筆賬”;就好比有一個人欠下巨額卡債,某日接到信用卡公司的通知,告知其債務已經清除,從此不需要再為自己的債務煩惱。 我們都是罪人,都不可能被神接納;但是神卻應許當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時,祂就好比在賬簿上我們的名字旁邊記上這樣一筆:“這個人在我的眼中算為義人”。我們的信心使我們被神算為義了,這是何等的釋放,何等的喜樂! 但是,我們很容易感覺神只有在我們表現得好的時候才接納我們。下次再有這種想法時,怎樣可以從亞伯拉罕的例子,得到提醒而不失去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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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分享: Albert & Nelly
我只有一個很單純的想法:馬上我要失去知覺了,當我醒過來的時候,只有兩個可能…..此岸….彼岸,而兩個可能都是一樣好的。…..這邊有我親愛的家人、朋友…. 若是醒來在彼岸,也將有千萬天使迎接我到天父懷中,我將見到我救主的榮面。至此我悟到原來對生命早已有十分的把握,所以對死亡無所懼怕……「與其咒詛黑暗,不如燃燒自己。」 – 蘇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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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Devotional: October 14, Romans Ch 3
Romans 3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ESV)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Through Faith 21 But now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has been manifested apart from the law, although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bear witness to it— 22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for all who believe. For there is no distinction:23 for all have sinned and fall short of the 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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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靈修 10月14日:羅馬書第3章
粵語聖經(和合本)聆聽: 國語聖經(和合本)聆聽: 羅馬書 第三章 聖經新譯本 因信基督白白稱義 21 現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話可以證明: 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 22 就是 神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毫無區別地臨到所有信的人。 23 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24 但他們卻因著 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 神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贖罪祭”直譯作“贖罪或使 神息怒之法”),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為的是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 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了人從前所犯的罪, 26 好在現今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又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7 這樣,有甚麼可誇的呢?沒有可誇的了。憑甚麼準則說沒有的呢?憑行為嗎?不是的,而是以信心為準則說的。 28 因為我們認定,人稱義是由於信,並不是靠行律法。 29 難道 神只是猶太人的 神嗎?不也是外族人的 神嗎?是的,他也是外族人的 神。 30 神既然只有一位,他就以信為準則稱受割禮的為義,也要以信為準則稱沒有受割禮的為義。 31 這樣說來,我們以信廢掉了律法嗎?絕對不是,倒是鞏固了律法。 默想: 23節“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自古以來,人類就像死刑的囚犯一樣,都犯了罪,被判了刑,等候神忿怒的刑罰。大家靜坐在黝黑悲慘的監牢裡,一切希望都破滅。突然間,監牢的門打開,黝黯變為光明,死亡成為生命,捆鎖轉為自由。有個聲音向他們宣告:“你們都得赦免!!”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這就是我們每一位信徒的光景。 回想一下,你是如何獲得神赦罪的恩典?你什麼時候真實地體會到神的恩典?這對你現在的生活有什麼影響? 懇求聖靈開啟你的心靈,來切實體會神恩典的浩大,並由衷地向神獻上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