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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六章 聖經新譯本
作義的奴僕
15 那卻怎麼樣呢?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16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自願作奴僕去順從人,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或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或作順從的奴僕以致於義嗎? 17 感謝 神,你們雖然作過罪的奴僕,現在卻從心裡順從了傳授給你們的教義的規範。 18 你們既然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9 因為你們肉體的弱點,我就按一般人的話來說,你們從前怎樣把你們的肢體獻給不潔和不法作奴僕,以致於不法,現在也要照樣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致於成聖。 20 你們作罪的奴僕的時候,就不受義的約束。 21 那麼,你們在現今以為羞恥的事上,當時得了甚麼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現在你們既然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 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但 神的恩賞,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卻是永生。
默想:
- 這段經文中,保羅警告他們,縱然基督徒已經得了釋放,他們仍然可能成為罪的奴僕,陷入罪的試探中。因此,信徒應當順從神,成為義的奴僕;若順從罪,就不能結出聖潔的果子,得到的只有羞愧,並且結局是死亡。順從神的義,就能逐漸成聖,並得到永遠豐富的生命。
- “你們現在認為可恥的事,當時做了,到底得到些甚麼好處呢” ?(21節,現中譯本)到底我們可以從罪中得到什麼?一時的快樂?即時的滿足?這不過是罪所能帶來的短暫結果。若沉溺其中,就會帶來長久的罪疚感,以及深度的空虛,還要加上永遠的死亡;這樣看來,罪實在一點都不值得的!
- 省察自己的內心,有那些地方仍然未得自由,依然在罪中掙扎?在怎樣的情況下最容易陷入具體的罪中?這罪會帶來哪些快感與舒適?又會帶來怎樣的痛苦與難過?若要放棄這個罪,會有怎樣的損失?
- 向神禱告,把心中的掙扎及未能解決的疑難交給主,決心遵行神的命令,並求神使你得到自由。
禱告:
天父啊,我深知在我的生命中,仍有許多的罪!這些罪讓我常常忘記你的恩典與慈愛,與你疏遠,甚至與你隔絕;這些罪令我沉溺在一時的舒適與滿足之中無法自拔,使我落入魔鬼的控告之中,帶給我長久的罪疚感與深度的空虛感。天父,求你救我脫離兇惡,不要讓我落入試探,我雖然已經得救,魔鬼卻仍像吼叫的獅子,時時想吞噬我!求你增添我的信心,讓我藉著禱告,將我的軟弱與掙扎,都交託仰望在你的手裡;求你堅固我,保守我,令我剛強壯膽,一心仰仗你的大能大力,奔走前面十字架的道路,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