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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聖經新譯本)
分別為聖
14 你們和不信的人不可共負一軛,義和不法有甚麼相同呢?光明和黑暗怎能相通呢? 15 基督和彼列(“彼列”是撒但的別名)怎能和諧呢?信的和不信的有甚麼聯繫呢? 16 神的殿和偶像怎能協調呢?我們就是永生 神的殿,正如 神說:
“我要住在他們中間,
在他們中間來往;
我要作他們的 神,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7 所以,
“主說:你們要從他們中間出來,
和他們分開,
不可觸摸不潔淨的東西,
我就收納你們。”
18 “我要作你們的父親,
你們要作我的兒女。
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思想:
- 基督徒要完全分別歸神,這分別就像光明與黑暗,基督與撒但,神的殿與偶像的殿之區那般尖銳、絕對。因此信徒「應該潔淨自己,除去身體和心靈上的一切污穢」(7:1)。神是我們的父,但當我們犯罪,罪的污染就將我們與神隔絕。同樣的,人與人之間親密的關係中,當罪行、欺騙、虛假滲入,立刻會像眼中入沙一般,關係必會受破壞。所以問題不在我們能不能與非信徒有親密的交往,而在乎我們要不要與神保持親密美好的關係。慈愛的天父向我們發出祂的心聲呼喚:「我要作你們的父親,你們要作我的兒女。」你怎樣回應神?
- 想像你正在花園中與神散步,聆聽神對你說:「我要做你的父親,你要做我的兒女」。這時候你會對神說什麼?神在聆聽,慢慢地向神傾訴,也細聽神對你的為父心聲。
禱告與筆錄:
繼續安靜在神面前,與神對話,並聆聽祂對我說的話。
將心中的思想(心得),或是與神的禱告,記錄在靈程筆記簿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