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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九章(聖經新譯本)
立祭司的條例
1「你要把他們分別為聖,使他們作我的祭司,就必須這樣作:……
35 “這樣,你要照我吩咐你的,向亞倫和他的兒子行接受聖職的禮七天。36 你要每天獻公牛一頭作贖罪祭,用來贖罪;你為祭壇行贖罪祭的時候,你要潔淨祭壇。而且你要用膏抹祭壇,使祭壇成聖。 37 你要為祭壇行贖罪祭七天,也要使它成聖,這樣,祭壇就成為至聖;一切觸著祭壇的東西,都要成聖。
每日當獻之祭
38 “這就是你要獻在祭壇的:每天兩隻一歲的羊羔。 39 第一隻羊你要在早晨獻上;第二隻在傍晚的時候獻上, 40 和這一隻羊同獻的,要用一公斤細麵與一公升榨成的油混和,又要用一公升酒作奠祭。 41 那另一隻羊你要在傍晚的時候獻上,照著早晨的素祭和它的奠祭一樣辦理,作馨香之氣,作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42 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獻在會幕的門口,耶和華的面前,我要在那裡與你們相會,在那裡和你們說話。 43 我要在那裡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會因我的榮耀被尊為聖。44 我要使會幕和祭壇成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作祭司事奉我。 45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我也要作他們的 神。 46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就是從埃及地把他們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
默想
- 本章的主旨是記載祭司分別為聖的典禮。請將本章略讀一遍,然後再慢慢地讀上列經文。
- 祭司必須先洗濯及獻贖罪祭,藉此象徵得潔淨,然後才能穿上聖衣,擔任聖職,獻神所悅納的祭。這些禮儀要重複地執行七天,強調其神聖性和完全性。
- 神接納祭司每天早、晚「常獻」的祭禮(42節),因而應許今後常與百姓同在,要住在他們中間。這好像預告雅各書4:8的真理:「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
- 「我要住在他們中間」(45-46節),「住」的含義是居住、住在當中和停駐,神從埃及地救贖以色列民出來的目的,就是要住在他們中間。今天,神也藉著聖靈內住在信徒的心中,與我們同在。
- 禱告:今天,神如果真的在我們敬拜的場合中出現,你會有何反應?試著在下個主日提早15分鐘到達會場,安靜在聖所中等候,祈求神大大臨在。這樣做,是否會改變你敬拜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