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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二章(聖經新譯本)
保障人權的條例
16 “如果人引誘還沒有許配人的處女,與她同寢,他必須交出聘禮,娶她為妻。 17 如果處女的父親堅決不肯把女兒嫁給他,他就要按照處女的聘禮,交出聘銀來。
18 “不可讓行巫術的女人活著。
19 “凡與牲畜同寢的,那人必須處死。
20 “除了獨一的耶和華以外,還獻祭給別神的,那人必須滅絕。 21 不可欺負寄居的,也不可壓迫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22 不可苦待任何孤兒寡婦。 23 如果你們真的苦待他們,他們一向我呼求,我必定聽他們的呼求, 24 並且我要發怒,用刀殺死你們,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你們的兒女成為孤兒。
25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人民,就是與你們在一起的窮人,你對待他們不可像放債的人一樣,不可在他們身上取利。 26 如果你拿了鄰居的衣服作抵押,必須在日落之前歸還給他。 27 因為這是他唯一的鋪蓋,是他蔽體的衣服;如果沒有了它,他拿甚麼睡覺呢?如果他向我呼求,我必應允,因為我是滿有恩惠的。
28 “不可咒罵 神,也不可咒詛你人民的領袖。 29 要把你豐收的五穀和初榨的新酒獻上,不可遲延;要把你頭生的兒子獻給我。 30 對於牛羊頭生的,你也要這樣作;七天之內,可以和母的在一起,第八天就要把牠獻給我。 31 你們要歸我作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碎的肉,你們不可以吃,要把它丟給狗吃。”
默想
- 本章詳述律法的條例,第一段(1-15節)說明有關產權的條例,本段為有關社會規範的條例。慢慢地讀本段經文,揣摩當時的社會風俗與規範。
- 律法向神的子民顯示出如何活在神的面前,人的社會責任。16節對引誘婦女的處治。17-27節列出的律法,講明遭受嚴厲死刑的罪——如交鬼(行邪術)、與獸行淫、拜偶像(祭祀別神)。這三種罪行都是周圍國家異教徒的行為,神在律法中警告以色列人不可在這些事上與他們同流合污。
- 另外有對寡婦與孤兒表現憐憫恩慈的律法——借錢給窮人不可取利息;窮人抵押的外衣,必需在日落前歸還,使他有被遮蓋;所有的人都必須以尊嚴和尊敬待之。聖經中很多處提到神看顧、保護以色列人中寄居的、有需要的孤兒和寡婦(參雅1:27)。祂聽窮乏人的呼求,這些人若被苦待,神的怒氣必向行惡的人而發。
- 根據本段的原則,你個人、小組、或教會當如何設定/調整你們的社會關懷事工,以活出更加符合神旨意的“聖潔”生活?有什麼行動,是你在本週內能夠做到,使你活出“聖潔人”的樣式(31節)?
- 禱告:聖潔的神,感謝你,不只為我預備赦罪之恩,還將袮的律法寫在我的心版上。幫助我在本週內,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上能夠順服你,活出“聖潔人”的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