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靈修3月25日:約翰福音 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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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8 章     聖經新譯本

7:53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

耶穌不定犯姦淫婦人的罪

耶穌往橄欖山去。 黎明的時候,他又到聖殿去,眾人都來到他那裡,他就坐下教導他們。 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帶了一個行淫時被抓到的婦人來,叫她站在中間, 就對耶穌說:“先生,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的時候被抓到的。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怎樣說呢?”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要找把柄來控告他。耶穌卻彎下身,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他們不住地問耶穌,他就挺起身來,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他就可以先拿起石頭打她。”於是又彎下身在地上寫字。 他們聽了這話,就從年老的開始,一個一個地都離開了,留下的只有耶穌和那個還站在那裡的婦人。 10 耶穌挺起身來,問她:“婦人,他們在哪裡?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走吧,從現在起不要再犯罪了。”

默想:

  • 慢慢地讀這段經文幾遍,若時間許可,請讀完全章。
  • 想像一下,那天你也躋身在事發的群眾中,看見那位被捉的婦人羞愧窘迫的神情,聽見宗教領袖鄙視斥責的怒吼,感受拂面而過沙塵,而耶穌卻蹲下來寫字。
  • 這件事令人驚嘆的就是耶穌對那些“經學家和法利賽人”控告的反應。耶穌是無罪的,是由神而來審判世人的(5:22),但祂卻拒絕譴責這個犯罪的女人。
  • 誠實地來到神面前,請求聖靈幫助你面對最近你所犯的罪。想像一下你也來到類似的場面,犯罪時被捉,被暴露。想像耶穌與你有同樣的對話:「沒有人定你的罪嗎?」「主啊,沒有。」祂看著你的眼,「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耶穌這裡所說的,與約3:17互相呼應,“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藉著他得救。”神的救恩包括赦罪,包括生命的改變,就是耶穌對那女人所說的“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你此時有什麼感受?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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