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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十七章(新譯本)
亞伯蘭改名亞伯拉罕
1 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
“我是全能的 神,
你要在我面前行事為人;
你要作完全人。
2 我要與你立約,要使你的後裔人丁興旺。”
3 於是亞伯蘭俯伏在地, 神又告訴他,說:
4 “看哪,這就是我和你所立的約:
你要作多國的父。
5 你的名不要再叫亞伯蘭,
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經立了你作萬國的父。
6 我要使你極其昌盛,國度因你而立,君王必從你而出。 7 我要與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成為永遠的約,使我作你和你的後裔的 神。 8 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作永遠的產業,我也要作他們的 神。”
約的記號─立割禮
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後裔都要謹守我的約。10 我與你和你的後裔所立的這約,是你們應當謹守的,就是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 11 你們都要割去身上的包皮,這就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了。 12 你們中間世世代代所有的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或是用銀子從不是屬你後裔的外族人買來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13 在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來的,都一定要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刻在你們身上,作永遠的約。 14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就是沒有割去身上的包皮的,那人必從民中剪除,因為他違背了我的約。”
撒萊改名撒拉
15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至於你的妻子撒萊,不要再叫她的名撒萊,要叫撒拉。 16 我必賜福給她,也必使她為你生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的母,萬族的君王必從她而出。” 17 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笑了起來,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生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育嗎?” 18 亞伯拉罕對 神說:“願以實瑪利能在你面前活著!”
應許生以撒
19 神說:“你的妻子撒拉,真的要為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立我的約,作他後裔的永約。 20 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看哪,我已經賜福給他;我必使他昌盛,子孫極其眾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必使他成為大國。 21 但我的約是要和以撒堅立的。這以撒,就是明年這時候,撒拉要為你生的。”
首次受割禮
22 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23 就在那一天,亞伯拉罕照著 神吩咐他的,給他兒子以實瑪利,和他家裡所有的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或是用銀子買來的,都割去了他們身上的包皮。 24 亞伯拉罕九十九歲的時候,割去了他身上的包皮。 25 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十三歲的時候,割去了他身上的包皮。 26 就在那一天,亞伯拉罕和他的兒子以實瑪利,都受了割禮。 27 亞伯拉罕家裡所有的男人,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或是用銀子從外族人買來的,都與他一同受了割禮。
默想
- 神在以實瑪利出生十三年之後,再次向亞伯蘭肯定祂的約,重申有關子孫與土地的應許;並且吩咐亞伯蘭將家族中所有男的全部接受割禮。因此割禮就成為亞伯蘭和他子孫以信心順服神的記號。
- 新約聖經中,保羅說道:“所以你們要知道,有信心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稱義,就預先把好信息傳給亞伯拉罕:‘萬國都必因你得福。’這樣看來,有信心的人,必定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拉太3:7-9)因此,我們基督徒因著我們相信耶穌,已經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得以進入神的約中。
- 基督徒並沒有類似割禮的禮儀,但我們有不同的方式來表明我們與神真實的關係。在教會忠心,熱切讀神的話,委身禱告,樂意與人分享福音,慷慨奉獻,努力依照主的教導來生活,等等。
- 其實上述各項並不能使我們與神建立關係,但是,每一個行動,就正如割禮一樣,都是一個記號,表達出我們與神親密、活潑的關係。
- 你的記號是什麼?你以哪些記號來表達你與神的關係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