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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十二章 上(新譯本)
亞伯蘭蒙 神呼召
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
到我指示你的地方去。
2 我必使你成為大國,
賜福給你,
使你的名為大,
你也必使別人得福,
3 給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
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
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
4 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吩咐他的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離開哈蘭的時候,已經七十五歲。 5 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以及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一切財物,和所獲得的人口,一同出來,要到迦南地去。後來他們到了迦南地。 6 亞伯蘭穿過那地,到了示劍的地方,摩利的橡樹那裡。當時,迦南人住在那地。 7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祭壇。 8 後來他從那裡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地,搭起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城;他在那裡也為耶和華築了一座祭壇,呼求耶和華的名。 9 亞伯蘭又起程,漸漸移到南地去。
默想
創世記從本章開始,將重點由一個民族轉為聚焦在一個人身上——亞伯蘭。舊約由此之後的經卷都是談論亞伯蘭及他的子孫。
神呼召亞伯蘭,與他建立關係,賜他與神同在的新生命。 神應許亞伯蘭,對他作嚴肅的保證,神必與他同行,引領他走前面的道路。這段經文提醒我們,神所應許的祝福,並非我們自己的努力而得,乃是神所賜的禮物——恩典與祝福。
有些人認為神對亞伯蘭的應許是有條件的,亞伯蘭必須順從神離開吾珥,應許才應驗。事實上,神並不因我們順服才成就祂的應許;相反地,我們之所以會順服,乃是因有神的應許。亞伯拉罕因著他相信神,就順從神的指示,離開他的故鄉(1節);這樣,神就能夠自由地將祂無條件的禮物厚賜給祂的僕人。正如神對亞伯拉罕作出這樣大的承諾,神也應許每一位像亞伯拉罕一樣信靠神的人。
我們因著信心與神建立關係,信心乃維繫著我們的關係。若我們積極信靠神並相信祂的話語,就會順服神。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捨棄財富,到陌生的地方過游牧的生活;因為他相信神的應許,使得他不但順服神,並且生命得到改變,更加無私,忠誠,勇敢,謙卑,無偽。
我們也當單單專注信靠神、並祂賜的應許上。當然,我們可以依然拘泥於恪守各樣的條規,但這樣做,我們就往往會覺得奇怪,為什麼做了這麼多,仍然生活無力、似乎得不到神的祝福。
禱告:主啊,我願專注在袮、並袮的話語上,幫助我相信袮是慈悲、信實的。讓袮永流不絕的恩典充滿我,使我樂意順服袮一路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