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靈修 6月27日:羅馬書4


1那麼,論到在血統(“血統”原文作“肉身”)上作我們祖先的亞伯拉罕所經驗的,我們可以說甚麼呢?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誇口。經上怎麼樣說呢?“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作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是他應得的。可是,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稱不敬虔的人為義的 神的,他的信就算為義了。大衛也是這樣說,那不靠行為而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過犯得蒙赦免,罪惡得到遮蓋的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樣看來,那有福的人,是指受割禮的呢,還是也指沒有受割禮的呢?因為我們說:“亞伯拉罕的信算為他的義。”10 那麼,是怎樣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以後呢,還是在他受割禮之前呢?不是在他受割禮以後,而是在他受了割禮以前。11 他領受了割禮為記號,作他受割禮之前因信稱義的印證,使他作所有沒有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被算為義;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作那些不僅受割禮,並且照著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就信的那腳蹤而行之人的父。

默想

  1. 保羅在這裡解釋,每一個人包括亞伯拉罕,都是因為相信神,而不是因為好行為,而被神算為義人;這完全是神的恩典。
  2. 第三節中“算為他的義”原文的意思是“在賬簿上進一筆賬”;就好比有一個人欠下巨額卡債,某日接到信用卡公司的通知,告知其債務已經清除,從此不需要再為自己的債務煩惱。
  3. 我們都是罪人,都不可能被神接納;但是神卻應許當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時,祂就好比在祂賬簿上我們的名字旁邊記上這樣一筆:“這個人在我的眼中算為義人”。我們的信心使我們被神算為義了,這是何等的釋放,何等的喜樂!
  4. 但是,我們很容易感覺神只有在我們表現得好的時候才接納我們;當我們再有這種想法時,亞伯拉罕的例子,怎樣可以提醒我們不失去盼望?

禱告與筆錄:

繼續安靜在神面前,與神對話,並聆聽祂對我說的話。

將心中的思想(心得),或是與神的禱告,記錄在靈程筆記簿上面。

家庭靈修建議:(最好使用一本適合兒童的聖經版本,先來讀今日的經文。若你的兒女年紀尚小,可以僅讀6-8節。)

若是你知道,當你相信耶穌基督神就不再當你是罪人了,你會有怎樣的想法?若是你還沒有相信耶穌,現在就可以來接受神這個應許。感謝神饒恕了你的罪,和其他人分享你相信主的經歷。

今日箴言15:23-25

23 應對得當,自己也覺喜樂;

  合時的話,多麼美好!

24 生命之路領明慧人向上,

  因此他可以離開在下面的陰間。

25 耶和華必拆毀驕傲人的家,

  卻要立定寡婦的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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