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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 第二章(聖經新譯本)
應當品行端正
11 親愛的,我勸你們作客旅和寄居的人,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12 你們在教外人中,應當品行端正,使那些人,雖然毀謗你們是作惡的,但因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就要在鑒察的日子頌讚 神。
13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無論是至尊的君王, 14 或是君王所派賞善罰惡的官員; 15 因為這是 神的旨意,要藉著你們的善行,塞住糊塗無知人的口。 16 你們是自由的人,但不要用自由來掩飾邪惡,總要像 神的僕人。 17 要尊重眾人,愛護弟兄,敬畏 神,尊敬君王。
基督受苦的榜樣
18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敬畏順服主人,不單是對善良溫和的,就是乖僻的也要順服。 19 因為人若在 神面前為良心的緣故,忍受冤屈的苦楚,是有福的。 20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而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而受苦,能忍耐,在 神看來,這是有福的。 21 你們就是為此蒙召,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22 “他從來沒有犯過罪,
口裡也找不到詭詐。”
23 他被罵的時候不還嘴,受苦的時候也不說恐嚇的話;只把自己交託給那公義的審判者。 24 他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不活在罪中,就可以為義而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就得了醫治。 25 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但現在已經回到你們靈魂的牧人和監督那裡了。
默想:
- 我們沒有人喜歡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尤其當我們無法反擊或抗議時。在本段中,彼得勸誡信徒,就是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時,也要順服。他列舉基督的榜樣,“他被罵的時候不還嘴,受苦的時候也不說恐嚇的話”,我們要效法耶穌基督“只把自己交託給那公義的審判者”(23節)。
- 其實彼得起初並不能理解,基督的門徒必須期待不公的遭遇,當耶穌臨受難之前向門徒宣講彌賽亞必須受苦,最後並要無辜受死時,彼得無法忍受,還試圖糾正耶穌(太16:21-23)。但在這封信中,彼得已經明白救主耶穌基督無辜的苦難,為我們成就了救贖。耶穌的痛苦並非無意義的,乃是神容許的,為要成全更美的事。因此彼得教導信徒,若我們將自己交在神的手中,就可以確保不單神要為我們伸張公義,並且我們的苦難可以成就神恩典的目的。
- 你是否曾經因為跟隨主而受過苦難或不公平待遇?求主賜你勇氣,在今天,這個星期,這個月中,跟隨耶穌的腳蹤行。
禱告與筆錄:
繼續安靜在神面前,與神對話,並聆聽祂對你說的話。將心中的思想(心得),或是與神的禱告,記錄在靈程筆記簿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