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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聖經新譯本)
不可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
14 所以,我所親愛的,你們要遠避拜偶像的事。 15 我是對明白事理的人說的,我所說的你們要自己判斷。 16 我們為福杯祝禱的時候,難道不是共享基督的血嗎?我們擘餅的時候,難道不是共享基督的身體嗎? 17 因為事實上只有一個餅,我們人數雖多,還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享同一個餅。 18 你們看看按肉身是以色列人,那些吃祭物的不就是與祭壇有分嗎? 19 我說的是甚麼意思呢?偶像算得甚麼,還是祭過偶像的食物算得甚麼? 20 我是說,教外人所祭的是鬼,不是獻給 神;我卻不願意你們與鬼來往。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你們不能參加主的筵席又參加鬼的筵席。 22 難道我們要激起主的忿怒嗎?我們比他更強嗎?
凡事都要榮耀 神
23 甚麼事情都可以作,但不是都有益處。甚麼事情都可以作,但不是都能造就人。 24 人不要求自己的好處,卻要求別人的好處。 25 肉食市場所賣的一切,你們只管吃,不要為了良心的緣故問甚麼, 26 因為地和地上所充滿的都是屬於主的。 27 如果有不信的人邀請你們吃飯,你們也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都可以吃,不要為了良心的緣故問甚麼。28 但是如果有人告訴你們:“這是獻過祭的食物。”那麼,為了那告訴你們的人,也為了良心的緣故,就不要吃。 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而是他的。為甚麼我的自由要受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30 我若存著感恩的心吃了,為甚麼我因著我所感恩的食物被人毀謗呢? 31 所以,你們或吃喝,或作甚麼,一切都要為 神的榮耀而行。 32 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總不可使他們跌倒; 33 就好像我所作的一切,都是要使大家喜悅,不是要求自己的好處,而是要求別人的好處,為了要使他們得救。
思想:
- 若時間許可,請先將本章全部略讀一遍,再重讀今日的經文。
- 哥林多的信徒有一次起紛爭,有些人採取十分嚴謹的規則,若所買的肉是來自異教徒的肉市場,他們就不會同席用餐。但另一派人則濫用他們新得到的自由,甚至在吃完主餐(聖餐)之後,就進行淫亂的罪行。
- 保羅對這兩派的信徒解說,並給予作任何事 “一切都要為 神的榮耀而行”這個原則(31節)。基督徒因為知道基督的真理而得到釋放,得到自由。但是他們也應當經常為了其他信徒或非信徒的緣故,而願意放棄自己的自由,來幫助他們。
- 你個人在哪些“有疑問的作法”上有掙扎?這段經文所提出的原則,在那些“可以作,但不是都有益處”的事情上,如何引導你的行為與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