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靈修 8月28日:加拉太書 第3章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現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我只想問你們這一點:你們接受了聖靈,是靠著行律法,還是因為信所聽見的福音呢? 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你們既然靠著聖靈開始,現在還要靠著肉體成全嗎? 你們受了這麼多的苦,都是白受的嗎?恐怕真是白受的了。 那麼, 神賜聖靈給你們,又在你們中間行神蹟,是因為你們行律法,還是因為你們信所聽見的福音呢? 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所以你們要知道,有信心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聖經既然預先看見 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稱義,就預先把好信息傳給亞伯拉罕:“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這樣看來,有信心的人,必定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0 凡是靠行律法稱義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 11 很明顯,在 神面前,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著律法稱義,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義人必因信得生”或譯:“因信稱義的人,必定得生”)。 12 律法本來不是出於信,而是說:“遵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這些事而活。” 13 基督替我們受了咒詛,就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受咒詛的。” 14 這樣,亞伯拉罕所蒙的福,就在耶穌基督裡臨到外族人,使我們因著信,可以領受所應許的聖靈。

 

默想

  1. 保羅接續上一章後面一段的論述,在本章中繼續解釋“因信稱義”的意義,他從加拉太信徒的經驗(1-5節),亞伯拉罕的實例,都表明救恩是單單來自信心,而不是來自行律法(6-14節)。律法從沒有廢棄神給人的應許(15-25節),在基督裡,信徒都成為神的兒女(26-29節)。
  2. 保羅提醒加拉太信徒,他們因信領受了聖靈,並非是因遵守律法而得的;但是他們仍然認為,單靠信心而得救太簡單了,因此希望有一些律法規條去遵守,才會覺得與神更加親近。讀經、祈禱,服事等屬靈操練,是可以幫助我們靈命成長,但是絕不能代替聖靈的工作。保羅向他們提出幾個尖銳的問題(1-4節),引導加拉太信徒重建以基督為中心的信仰。
  3. 你是否也會認為單靠信心的信仰不夠扎實?你認為你的信仰太簡單嗎?你是否認為,若是再多作些努力,才會對得救有更多的把握?仔細的思想一下這些問題,以及你的看法。
  4. 求神教導你願意讓神來主掌你的得救,並求神賜你“單純”的信心,而非“簡化——規條式”的信心。

 

禱告與筆錄:

繼續安靜在神面前,與神對話,並聆聽祂對你說的話。

將心中的思想(心得),或是與神的禱告,記錄在靈程筆記簿上面。

 

家庭靈修建議:(最好使用一本適合兒童的聖經版本,先來讀今日的經文。若你的兒女年紀尚小,可以僅讀7-9節。)

孩童的得救:年幼的孩子也可以明白他若傷害了別人就會覺得難過(這就是悔改)。犯了錯需要得到饒恕,但是不能因為做得乖一點就可以得到(恩典),而是需要相信神來解救而不是依靠自己(信心),然後透過實際的行動來過有信心的生活,表達出對神以及對人的愛(逐漸改變的生命)。

父母們,祈求神教導你們利用這段話來肯定孩子的救恩,並鼓勵他過基督徒的生活。

 

今日箴言21:1-4

君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水溝的水,

  他可以隨意轉移。

人看自己一切所行的,都是正直的;

  耶和華卻衡量人心。

秉公行義,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高傲的眼、傲慢的心,惡人的燈,都是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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