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靈修 12月8日:路加福音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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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第七章  (聖經新譯本)

赦免犯了罪的女人

36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同他吃飯,他就到法利賽人家去赴席。37 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他在法利賽人家裡吃飯,就拿著一瓶香膏, 38 站在耶穌背後,挨近他的腳哭,眼淚滴濕他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擦乾,不住地吻他的腳,並且抹上香膏。 39 請他的法利賽人看見了,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定知道摸他的是誰,是怎樣的女人,因為她是個罪人!” 40 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他說:“老師,請說。” 41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一個欠五百銀幣,一個欠五十。 42 他們都無力償還,債主就把兩人豁免了。他們之中哪一個更愛他呢?” 43 西門回答:“我想是那個多得恩免的。”耶穌說:“你判斷對了。” 44 於是轉身向著那女人,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 45 你沒有和我親吻;但這女人,自從我進來,就不住地親我的腳。 46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說:“你的罪赦免了。”49 跟他一起吃飯的人心裡說:“這是誰,竟然赦罪呢?” 50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抹我的腳。 47 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罪都蒙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那赦免少的,愛就少。” 48 耶穌就對她,平安地去吧!”

 

默想:

這個女人以淚水洗耶穌的腳,用頭髮來擦乾,又不住地親吻耶穌的腳,並抹上香膏。作為主人的法利賽人,卻質疑耶穌,怎可容許一個犯罪的女人來觸摸,在禮儀上沾染了污穢。

但耶穌問他:“你看見這女人嗎” ?耶穌問西門是否真的看見她,不是看見一個罪人,而是一位蒙神赦免、罪擔獲釋、感恩至極、喜極而泣的人;一位盡她所能向主表達愛,一位因為信心而得拯救,自此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神的孩子。

耶穌也在問你同樣的問題:“你看見……嗎?”你是否真正看見走在街上、地鐵上、商場裡、超市內,……的人?你是否如耶穌一樣的看見他們?這和你先前的看法有何不同?以耶穌的眼光看人,會怎樣改變你對人的態度?

告訴耶穌你對人的“屬靈弱視”,請求聖靈來觸摸你,改變你的眼光,學習以主耶穌慈愛憐憫的眼光,來看每一個你所接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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