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靈修 11月28日:約翰一書 第1章


在開始今天的讀經與默想之前,先用幾分鐘整理出一個“神聖空間”。若是在屋內,找個不易分心的角落,將任何書籍、雜誌等拿開,關掉電腦,音樂等等。

現在,將聖經打開,深呼吸幾次,作這個簡短的禱告:“主,幫助我,不單是現在、這一整天、以後,都能夠安靜,聆聽你的聲音,阿們。”

你可以讀完今日整章經文,也可以僅讀下列所選段落。

 

論到太初就已經存在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親眼所看見,仔細觀察過,親手摸過的;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見過了,現在也作見證,並且向你們宣揚這本來與父同在,又向我們顯現過的永遠的生命。 我們把所看見所聽見的向你們宣揚,使你們也可以和我們彼此相通。我們是與父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彼此相通的。 我們寫這些事,是要使我們的喜樂充足。

 神是光,在他裡面毫無黑暗;這就是我們從他那裡聽見,現在傳給你們的信息。 我們若說自己與他彼此相通,卻行在黑暗裡,就是說謊話,不實行真理了。 我們若行在光中,像他在光中一樣,就彼此相通,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罪。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 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 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 神當作說謊的,他的道就不在我們心裡了。

 

默想:

  1. 本章略覽:約翰為他親身經歷的“生命之道”(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作見證,使信徒與他一同分享這永遠的生命。他指出若有人認為自己無罪,就是說謊、活在罪惡黑暗中的。但當我們認罪,就會得到基督耶穌的赦免與潔淨。
  2. 神就是光(聖潔),在他裡面毫無黑暗,所以我們能夠全然地信靠祂。當我們行在黑暗中,也就是繼續生活在罪中時,我們就無法與神相交——亦即無法與神有親密的關係。要進入神的光中,我們就必須承認我們是在黑暗中行,我們有罪。然後容許光(神的話)在我們的心中工作。而當我們認罪時,“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
  3. 這樣我們就開始略微了解神是光的意義——亦即,神是信實的、正直的、樂意赦免人的、並會潔淨人的罪。當然,使我們稱義清潔,不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乃是參與在神塑造我們的工作中,藉著祂的光照,將我們心中的垃圾,一項一項地遞交給神。
  4. 禱告:你是否正在掙扎什麼罪?有什麼深層的捆綁尚未得釋放?你是否被罪咎所牽制而無法親近神?告訴神,安靜地坐在神面前,聆聽耶穌對你的回應。祂對你的心意是什麼?

 

禱告與筆錄:

繼續安靜在神面前,與神對話,並聆聽祂對我說的話。

將心中的思想(心得),或是與神的禱告,記錄在靈程筆記簿上面。’

 

今日箴言29:5-8

諂媚鄰舍的人,

是在他的腳下張設網羅。

惡人因為過犯,陷於網羅;

義人卻歡呼喜樂。

義人關注窮人的冤情;

惡人卻不分辨實情。

好譏笑人的煽動全城騷亂,

智慧人卻止息眾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