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靈修 10月17日:羅馬書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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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六章     聖經新譯本

 

作義的奴僕

15 那卻怎麼樣呢?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16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自願作奴僕去順從人,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或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或作順從的奴僕以致於義嗎? 17 感謝 神,你們雖然作過罪的奴僕,現在卻從心裡順從了傳授給你們的教義的規範。 18 你們既然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9 因為你們肉體的弱點,我就按一般人的話來說,你們從前怎樣把你們的肢體獻給不潔和不法作奴僕,以致於不法,現在也要照樣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致於成聖。 20 你們作罪的奴僕的時候,就不受義的約束。 21 那麼,你們在現今以為羞恥的事上,當時得了甚麼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現在你們既然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 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但 神的恩賞,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卻是永生。

 

默想

  • 這段經文中,保羅警告他們,縱然基督徒已經得了釋放,他們仍然可能成為罪的奴僕,陷入罪的試探中。因此,信徒應當順從神,成為義的奴僕;順從罪,就不能結出聖潔的果子,得羞愧,並且結局是死亡。順從神的義,就能逐漸成聖,並得到永遠豐富的生命。
  • “你們現在認為可恥的事,當時做了,到底得到些甚麼好處呢” ?(21節,現中譯本)到底我們可以從罪中得到什麼?一時的快感?即時的滿足?有權勢感?這是罪最多所能帶來的短暫結果。而隨著罪,就帶來罪疚感,以及深度的空虛感,還要加上永遠的死亡;這樣看來,罪實在一點都不值得的!
  • 向神禱告,把心中的掙扎及未能解決的疑難交給主,決心遵行神的命令,並求神是你得到自由。
  • 省察自己的內心,有那些地方仍然未得自由,依然在罪中掙扎?在怎樣的情況下最容易陷入這罪中?這罪會帶來哪些快感與舒適?又會帶來怎樣的痛苦與難過?若要放棄這個罪,會有怎樣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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