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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三章 聖經新譯本
因信基督白白稱義
21 現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話可以證明: 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 22 就是 神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毫無區別地臨到所有信的人。 23 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24 但他們卻因著 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 神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贖罪祭”直譯作“贖罪或使 神息怒之法”),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為的是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 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了人從前所犯的罪, 26 好在現今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又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7 這樣,有甚麼可誇的呢?沒有可誇的了。憑甚麼準則說沒有的呢?憑行為嗎?不是的,而是以信心為準則說的。 28 因為我們認定,人稱義是由於信,並不是靠行律法。 29 難道 神只是猶太人的 神嗎?不也是外族人的 神嗎?是的,他也是外族人的 神。 30 神既然只有一位,他就以信為準則稱受割禮的為義,也要以信為準則稱沒有受割禮的為義。 31 這樣說來,我們以信廢掉了律法嗎?絕對不是,倒是鞏固了律法。
默想:
- 23節“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自古以來,人類就像死刑的囚犯一樣,都犯了罪,被判了刑,等候神忿怒的刑罰。大家靜坐在黝黑悲慘的監牢裡,一切希望都破滅。突然間,監牢的門打開,黝黯變為光明,死亡成為生命,捆鎖轉為自由。有個聲音向他們宣告:“你們都得赦免!!”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這就是我們每一位信徒的光景。
- 回想一下,你是如何獲得神赦罪的恩典?你什麼時候真實地體會到神的恩典?這對你現在的生活有什麼影響?
- 懇求聖靈開啟你的心靈,來切實體會神恩典的浩大,並由衷地向神獻上感恩。